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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井口仓库原址地块土壤修复项目竣工验收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止工作通知书》渝(市)土效果【2024】3号文件,井口仓库原址地块土壤修复项目达到预期,通过评审,已完成验收,文件要求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将井口仓库原址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效果评估主要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土壤修复项目情况

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井口仓库原址地块(以下简称“修复地块”),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街道经济桥127-128号,评估面积约7904平方米(约11.86亩),其中仓库面积约2500平方米。修复地块1968年之前为未利用地;1968-2008年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井口仓库从事农药收储、调拨和分销,涉及的农药主要包括滴滴涕、六六六、敌敌畏、敌百虫、乐果、甲胺磷、马拉硫磷、乙酰甲胺磷、杀虫双(单)、杀虫脒、水胺硫磷等;2008年-2012年地块闲置;2013年-2017年,地块内仓库租赁给重庆市沙坪坝区的三众机械厂、陈亮才电焊厂、重庆沙区驰通机械配件厂、沙坪坝区甘甜木材加工厂、重庆朱氏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北暗区绿美家电服务部等企业从事机械配件加工、木材加工、文化用品仓储等生产经营活动。根据《重庆主城两江四岸沙坪坝区滨江地带双碑-井口段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井口仓库原址地块位于C8-2/04地块内,该地块已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2013年-2021年,重庆大学、中渝(重庆)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先后对调查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补充调查,综合前期调查检测结果,修复地块内部分土壤样品中苯、七氯、艾氏剂、狄氏剂、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p,p'滴滴伊、p,p¹-滴滴滴、滴滴涕、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等16种关注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风险评估结论显示:基于第一类用地方式下,苯、七氯、艾氏剂、狄氏剂、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的人体健康风险超过了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地块内受污染的土壤总面积约2000-3300平方米,污染土壤方量约4000-5500立方米。井口仓库原库房2墙体及地面硬化层的清理方量约为60m³,总计需清理的墙体及地面硬化层面积约为1300m²。地块内超标底泥约30m³。废油漆及废油漆桶7个(合计重量约86kg)、废活性炭包装袋约40个。

2021年,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根据GEF项目办相关要求,委托宝航修复有限公司编制了“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集团)井口仓库原址污染地块治理修复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会。2023年1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和重庆市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修复工程实施,2023年4月13日,《井口仓库原址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通过重庆市沙坪坝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的专家咨询会,于2023年5月8日取得备案意见(渝(沙)土方案(2023)2号)。

根据《技术方案》和备案意见:地块内污染土壤(约5526立方米)和部分污染底泥(约29.2立方米)采用间接热脱附技术修复;危险废物包括废油漆及废油漆桶约7个(合计重量约86kg)、废活性炭包装袋约40个、2#库房废油约1立方米和沾染废油的固体废物、底泥-2(约0.07立方米)委托重庆中明港桥环保责任有限公司处置;地块内遗留一般固废(包括木板、木条、玻璃、保温材料、泡沫)处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GB18599执行;非污染区拆除后建筑垃圾送往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2#仓库沾染废油的墙内表面,立即开展危险废物鉴别,如鉴别为不属于危险废物,则进一步进行I类一般工业固废及Ⅱ类一般工业固废鉴别,并按照相应类型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消纳处置,采用墙面切割机将5cm厚切下,直接由消纳单位转运离场处置,不在地块内暂存;污染土壤直接接触的水泥硬化层、碎石层及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冲洗后参照土壤修复指标进行检测与评价,达到标准后回填基坑或外运资源化利用处置;清挖污染土壤产生上层疑似污染土壤(约204立方米)根据监测结果进行相应处置。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施工单位”)于2023年3月18日开始场内临时设施搭建;2023年5月9日开始清挖施工,2023年11月22日完成所有基坑清挖,本项目工程实际开挖污染土壤量约6573立方米(包含清洁土);2023年8月16日开始进行异位间接热脱处置,2023年11月23日完成所有土壤热脱处置,热脱附修复后土壤方量约4399立方米。底泥清理量约45立方米;筛分出大粒径石块约941立方米,经冲洗后暂存于在大粒径暂存区;遗留固废危险废物处置共计129.08吨,施工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共计10.03吨,交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建渣和一般固废转运量共计约4560立方米;外运约40立方米施工废水至重庆清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二、效果评估情况

本次效果评估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11月26日开展采样工作,根据修复实施进度先后对清挖后的基坑、热脱附后土壤、大粒径、二次影响区等进行了采样监测。共采集基坑样品351个(不含平行样48个),包含坑底样品89个(表层样80个,深层样9个),侧壁样品262个(表层样235个,深层样27个);热脱附后土壤样品42个(不含平行样8个);大粒径样品4个(不含平行样1个),二次影响区样品18个(不含平行样2个)。土壤、热脱附后土壤、大粒径、二次影响区样品监测因子包括苯、七氯、艾氏剂、狄氏剂、α-六六六、β-六六六、γ-六六六、δ-六六六、p,p-滴滴伊、p,p-滴滴滴、滴滴涕、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

监测结果表明所有基坑样品、热脱附后土壤样品、二次影响区样品、大粒径样品监测因子含量低于修复目标值。施工剩余废水经与预处理后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送重庆清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通过对修复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以及效果评估样品检测结果分析,认为井口仓库原址地块污染土壤修复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修复后的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的性质要求,同意地块竣工验收。